項目名稱 | 崇仁縣盛大石材有限公司崇仁縣相山鎮浯漳村上南石場建筑用花崗巖露天礦山建設項目變更工程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 |
項目簡介:崇仁縣相山鎮浯漳村上南石場原開采方式為采用飾面石材的圓盤鋸鋸切開采方式,開采產品為飾面用花崗巖,但由于礦山在實際開采中采出的花崗巖裂隙較發育,成材率很低,開采飾面用花崗巖不經濟,因此上南石場決定變更開采方式和產品方案,改為深孔爆破方式開采建筑石料用花崗巖。采礦證規模由原4萬m3/a(10萬t/a)改為11.67萬m3/a(30萬t/a),生產臺階高度、最終邊坡角、運輸公路坡度等都將發生變化。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重大變更范圍的通知》(安監總管一〔2016〕18號),上南石場變更工程屬于安全設施設計重大變更范圍。 上南石場于2021年5月委托江西省煤礦設計院編制完成了《崇仁縣盛大石材有限公司崇仁縣相山鎮浯漳村上南石場露天開采安全設施變更設計》(以下簡稱《變更設計》),《變更設計》中設計礦山采用山坡型露天開采,公路開拓汽車運輸方式。采礦方法:采用深孔爆破工藝,自上而下、水平分臺階的露天采礦方法。采礦工藝流程:剝離→潛孔鉆機穿孔→深孔爆破→大塊石機械作業二次破碎→挖掘機集中鏟裝→自卸汽車運輸→破碎工業場地。產品方案為建筑用花崗巖碎石。 上南石場按審查通過的《變更設計》進行了基建施工作業,并進行了試生產,試生產期間,各生產系統運行正常、設施安全可靠,F崇仁縣盛大石材有限公司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委托江西偉燦工程技術咨詢有限責任公司對崇仁縣盛大石材有限公司崇仁縣相山鎮浯漳村上南石場建筑用花崗巖露天礦山建設項目變更工程進行安全設施驗收評價。 |
評價結論:崇仁縣盛大石材有限公司崇仁縣相山鎮浯漳村上南石場建筑用花崗巖露天礦山建設項目變更工程安全設施符合安全設施驗收條件。 |
評價人員勘查現場日期 | 2021年12月20日 | 報告編制人 | 曾祥榮、李興洪 |
注冊安全工程師:鄒樂興 |
報告審核人 | 李晶 | 技術負責人 | 蔡錦仙 | 過控負責人 | 吳名燕 |
安全評價人員 |
姓 名 | 職業證書編號 | 資質等級 | 承擔的主要工作 |
曾祥榮 | S011044000110192002791 | 二級 | 項目負責人/現場勘查/報告編制 |
張 巍 | S011035000110191000663 | 一級 | 項目組成員 |
謝繼云 | S011035000110203001176 | 三級 | 項目組成員 |
李興洪 | S011035000110203001187 | 三級 | 項目組成員/現場勘查/報告編制 |
林慶水 | S011035000110192001611 | 二級 | 項目組成員 |
鄒樂興 | 1500000000301294 | 三級 | 項目組成員 |
評價報告提交時間:2022 年1月5日 | 項目所在地區:江西省撫州市崇仁縣 |
崇仁縣相山鎮浯漳村上南石場變更工程安全設施驗收評價.pdf